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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我的两个父亲 作者:次仁顿珠 字数:130310

  那年夏末秋初的一天,当增的父亲先巴背着一支歩枪,腰间带着一把手枪,骑在那前轿高后轿低的汉式马鞍下步伐快速敏捷的黄褐色高头大马来到了帐圈里的自己家中。那是一个少雨干旱的年份,加之泛滥成灾的鼠兔到处挖洞翻土,几乎使整个泽雄草原成为黑土滩。比如今天下点雨,若明天刮起风来,看似比空气还要轻盈的蓟刺和蒲公英的种子与黄尘混在一起在空中飞舞。因此,当先巴的黄褐色坐骑迈着快得肉眼难以捕捉的四蹄前行的时候,总是有一股黄尘形影不离地跟随其后。先巴是泽雄大队唯一的国家干部,也是唯一挎着手枪和带着手表的人,更是唯一拥有收音机的人,尽管那台收音机杂音很大而且播出的汉语节目连主人自己都似懂非懂,但是他的到来足以让很多村民心情骚动起来。奇怪的是,萨培父亲对当增的父亲先巴的手枪和手表,甚至对收音机也没有多少兴趣。他感到好奇的是当增的父亲先巴身上散发出来的雪花膏味道和永远黑亮、油光可鉴的中分头发。这是任何一个泽雄村的男人根本不具备的特征,也是萨培父亲脑海中深深留下的对国家干部的印象。许多年后萨培父亲了解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个词语的含义时,他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当增的父亲先巴,并且认为他就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甚至感觉到自己周围所有的人都或轻或重地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当增的父亲先巴的最大嗜好就是枪和马,再就是打猎。他每次回家的时候马鞍后面总会有一只在路上射杀的黄羊或雪鹿或岩羊的尸体,他回到县城的时候也是这样。他认为作为男人来到这个世上,最光荣的事情莫过于当一名对共产党绝对忠诚,对毛主席无限热爱的国家干部;最荣耀的事情莫过于骑着一匹像龙一样的骏马,背着一支像雷电一样的钢枪。这不但是一种享受,更能证明组织对他的信任。所以他将自己的儿子送到学校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学习文化知识,不如说是为了当上国家干部,而当干部的目的与其说是为民办事,不如说是为了骑匹好马背支好枪。遗憾的是,当增父亲初中毕业后说自己不想参加工作,要继续上学。

  “我看现在你没有必要上什么学了,我大字不识一个,可照样是国家干部,而且大小也是个领导干部。最重要的是要对共产党绝对忠诚。难道你就不想尽快骑好马,背好枪吗?“当增的父亲先巴坐在整个泽雄县城仅有的四对沙发中的一座上面,身穿深蓝色棉布中山装,右腿搭在左腿上,目空一切的样子说道。

  这时候当增父亲的声音已经变粗了,除了头发之外,身上其他几个部位正在长毛,而且这些毛发正在变粗。他好像有意模仿自己父亲似的,也以目空一切的样子说道:“骑好马背好枪干吗?我又不是出征打仗。嘿嘿,那个一点意思也没有。”

  当增的父亲先巴愣住了,一时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他把右腿放在地上问道:“那么高中毕业后你打算干什么?“

  “上大学呀。“

  “那么大学毕业后你又打算干什么?”

  “那个到时候再说吧,既然凹眼不准参加工作的话,他也总可以继续上学吧?我们要一起去上学。”

  “嗯——你们岁数还小,继续上学也可以。”当增的父亲先巴表现出一副自豪的神态说:“不过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参加革命工作,正在剿灭’土白’呀。”

  当增知道他的父亲先巴所说的“土白”实际上是“土匪”。

  这个时候当增的父亲先巴仍然梳着黑亮、油光可鉴的中分头,但是仔细查看就能发现几根白发,又能发现他的身体也比以前胖了许多。